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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资兴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6公告

未知 | 2025-02-04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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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资兴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中共湖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湖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社发〔2024〕14号)、《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和《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 资兴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通知》(资组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2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资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xing.gov.cn/)进行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在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户籍为资兴市户籍;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科专业和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原则上按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1月27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具体条件信息见岗位信息表)。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须在2025年1月27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资兴市委大院综合楼六楼606室(中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2025年资兴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③在资兴市所辖各城市社区居委会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放宽年龄条件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聘用合同或者乡镇(街道)的任命文件;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⑤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需和报名登记表中照片一致;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照片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格式)。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咨询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电话0735-3323189。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2025年2月15日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月17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①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③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写作(一套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占20分,写作占3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2月20日- 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资兴市委大院综合楼六楼606室(中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

  特别提示:领取笔试准考证需凭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如代领笔试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3.笔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资兴市委组织部、资兴市人社局进行指导。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缺少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7.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公布。

  8.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资兴市委组织部、资兴市人社局进行指导。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如果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相关信息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及地点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六)考察

  1.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及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联审要求。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考察人选进行联审,联审结果作为考察是否合格的依据。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论,经市委社会工作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择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行择岗。

  (九)聘用

  经择岗确定聘用单位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同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聘期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按照《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 资兴市民政局印发〈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通知》(资组发〔2020〕12号)进行管理,享受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待遇。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考试环节相关信息。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竞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3.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类培训班。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0735-3323189。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81408。

  

  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兴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月27日

 

  附件1:2025年资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2025年资兴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docx

     原标题:2025年资兴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6公告
     原链接:https://www.zixing.gov.cn/zwgk/zzrs/gbxb/content_3857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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